四部门联合发力!科技保险迎来新政,为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

近日,科技部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以20项具体举措,破解科技保险与创新需求适配不足的难题,为科技创新全链条筑牢风险屏障。



一、新政核心:明确方向,锚定两大重点



《意见》坚守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协同推进、防范风险”的原则,核心目标是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、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,重点聚焦两大方向:一是国家重大科技任务,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,推动科技保险从“覆盖”向“提质”升级。



二、精准保障:谁受益?保什么?


01

护航国家重大科技任务

建立全国性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协调机制,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,为国家实验室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、高端科研仪器等提供专项保障。同时,将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02

普惠科技型中小企业

针对中小企业研发风险高、投保能力弱的特点,推广条款简单、价格合理、理赔便捷的保险产品,覆盖研发失败、成果转化、知识产权侵权等高频风险。鼓励地方提高保费补贴,在园区、孵化器搭建对接平台,降低企业投保成本。

03

覆盖创新关键领域

全方位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,推动研发费用损失险、首台(套)保险等落地;完善科技人才、知识产权、网络安全保障,支持科技企业“走出去”,防范海外投资和出口风险。




三、创新突破:产品升级+资金赋能



在产品创新上,聚焦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,开发专属保险产品,优化承保理赔流程,推行数字化、专业化经营。


在资金支持上,引导保险资金发挥“耐心资本”优势,重点投向重大科技项目、创业投资和新兴产业,为科技创新注入长期资金。




四、落地保障:协同推进,守住风险底线


四部门将建立协调推进机制,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,推动举措落地见效。同时,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,严厉查处骗保、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,引导保险机构坚守本源,平衡创新与风险,确保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。


科技保险是科技创新的“减震器”和“稳定器”,此次新政的出台,补齐了科技创新风险保障短板,让企业敢研发、敢投入、敢转化,以金融创新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为科技强国建设注入新动能。